导读本文转自:证券时报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证监会证监许可(2021)3887号文予以注册,已于2022年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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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证监会证监许可(2021)3887号文予以注册,已于2022年2月8日开始募集,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3月7日。
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以及《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等有关规定,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,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,调整后的募集时间为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。
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,请详细阅读2022年1月18日刊登在证监会规定媒介上的《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》、《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、《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等法律文件。
风险提示: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,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等文件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。
特此公告。
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2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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